受聘担任医师的年限计算,是从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完成注册,以及在其所在医院的人事部门正式聘任为医师的那一刻开始。这一标准与执业资格证书上由人社部评定的时间有所不同,因为存在评聘分开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便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若所在医院没有相应的空缺岗位,医师也可能无法被聘任。
评聘分开政策的实施,使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获得与实际工作岗位的聘任之间可能存在时间差。举例来说,一个医生可能在某年获得了执业医师证书并完成了注册,但由于医院内部岗位调整或限制,直到次年或更晚才被正式聘任为医师。在此期间,该医生虽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但并未正式受聘为医师,因此不能将这段时间计入受聘年限。
因此,受聘年限的计算应当以实际受聘为医师的时间为准,而非单纯依据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这有助于确保医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得到准确的反映,同时也为医院的人事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