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收的工程质保金,不需要扣款方开发票,但需要配合收款方开具红字发 票。
一般纳税人(已纳入升级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的,专用发 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 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而不能由购买方开具红字发 票。开具红字发 票不受180天的限制,只要对应的蓝字发票已经经过认证,开具红字发 票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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