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3〕2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考后资格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具体核查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天内发布,请考生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关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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