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受过何种奖励时,应避免提及四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因为这些属于技能证书,而非奖励。反而应列举校级或省级以上具有标志性的奖励,例如校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干部、校际比赛冠军或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等。在填写时,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并尽量以简洁的语言描述奖励的种类和获得时间。若没有获得过奖励,则可直接填写“无”。
在政审过程中,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
1. 个人自传:包括从小学到大学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所获表彰、个人优点和特长、家庭背景及社会关系等。
2. 毕业证书原件和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3. 户籍证明材料,即户口本的复印件。
4. 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和当地派出所提供,历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和派出所提供。
5.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或公婆)所在单位、村、社区、街道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对于非警察类职位,只需提供父母和兄弟姐妹的相关材料。
6. 提供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以上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以便顺利完成政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