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通常会考虑到劳动者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对方提出的证据不会受到审查。若存在学历造假的情况,是否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还需根据岗位要求及招聘广告中的具体要求来判断。无论如何,一旦提出指控,相关调查是必不可少的,造假行为很难不被揭露。
从法律角度分析,劳动者可能面临因劳动合同解除而产生的补偿纠纷。用人单位如能证明劳动者在简历中存在不实之嫌,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试图免除经济补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证实简历中确实存在不实信息,其次要评估这些信息是否影响了招聘决定。
法院将基于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断。如果简历中的关键信息造假(例如学历或工作经历),且足以影响用人单位的招聘决策,则可能构成合同撤销的瑕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反之,如果造假信息非关键,或不影响招聘决定,则不足以构成合同撤销的瑕疵,用人单位仍需履行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