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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交接原始凭证,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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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出纳交接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的过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在交接前,会计人员需做好充分准备,如填制完毕所有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完尚未登记的账目并结出余额,整理好应移交的资料并编写书面说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需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等相关信息。

交接时,会计人员需向接管人员详细说明财务状况、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及会计人员情况。具体交接内容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公章、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实行电算化的单位应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确保数字准确无误。

监交人员应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在监交过程中,监交人需审查并签名、盖章,确保交接双方明确责任。对于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对于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主管单位需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派人参与。

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说明的问题。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存档各一份。

交接工作完成后,接管人员应核对发票、企业账与银行账、现实与实务往来情况、保管账与实务、单位往来账及个人账等,确保所有事项无误。会计交接过程中,务必仔细核实,以防出现任何遗漏或错误,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