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喷,又称为边墙型喷头,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中的6.1.3.3条,对于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的居室和办公室,允许使用边墙型喷头。这表明,使用边墙型喷头的场所,不仅要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火灾危险等级标准,还需符合具体的空间使用需求。从对设置场所危险等级的分类及边墙型喷头性能特点的实际考量出发,既允许使用边墙型喷头,也对其使用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使用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所使用的场所必须属于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I级,这是确保灭火系统有效性的基础。
2) 所使用的空间应限定为居室或办公室,这些场所通常较为封闭且人员密度适中,便于灭火操作。
3) 所使用空间处的顶板必须是水平面,以确保喷头能够均匀喷洒灭火剂,同时喷头附近不得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以避免影响灭火效果。
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边墙型喷头能够在合适的环境中发挥其灭火功能,减少火灾风险。通过满足上述条件,边墙型喷头能够在特定的建筑环境中,如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I级的居室与办公室中,有效实现自动喷水灭火的目的。
在实际应用中,边墙型喷头以其独特的安装方式和灭火效果,得到了广泛认可。它不仅能够适应空间限制较大的环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建筑内部结构的破坏,提高了灭火系统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因此,在选择使用边墙型喷头时,需要综合考虑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空间类型及顶板的结构特点,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