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报销部门”处填写所属的部门或项目名称;“用途”此处填写支出的用途,按不同科目分列填写;“金额”此处填写实际发生金额;合计各项费用合计填写阿拉伯数字;“金额大写”此处填写合计的大写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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