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因此,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完注销后,已结清纳税义务。至于以后发生的存货销售业务,应该按无证照经营来对待。可以征收增值税,不能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分不清楚是企业还是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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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因此,企业在税务机关办理完注销后,已结清纳税义务。至于以后发生的存货销售业务,应该按无证照经营来对待。可以征收增值税,不能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分不清楚是企业还是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