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价值就是暂估的约数,期末先通过这个分录与仓库的进销存记录核对。
在下月初,就要做相反分录把这笔暂估数冲销掉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当企业收到销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根据实际金额进行记账
暂估入账一般应用于会计账面数与仓库实存数核对,当企业月末购入一批货物,货物已运抵企业仓库,但企业却未收到销货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无法确认该货物具体价值,只能根据一个约数估计入账。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加上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因此,实务中有以下五个问题需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