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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利润总额基础上调增应税所得的项目有哪些

admin

1、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的部分(分别是工资薪金的14%、2%和2.5%);

2、预提费用需要调增;

3、业务招待费按照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的60%比较,以小的为扣除限额,其余调增;

4、广告宣传费为营业收入的15%为限额,超过调增;

5、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是利润总额的12%,汶川地震、奥运等支出可以全额扣除;

6、折旧费用扣除未按照税法要求的部分,如折旧年限上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

7、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调增;

8、补充社会保险超过税法规定限额部分调增;

9、税收滞纳金、罚款支出;

以上是费用方面的,还有收入方面的也可能导致调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