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发改费〔2010〕培核4号文件,公安局消防支队针对"消防安全培训"的收费标准已作出规定。具体如下:
1. 培训费用:每期30课时,每人收费190元,包含场租、师资、资料费、实践操作等费用。若实际课时少于计划,费用将相应调整。
2. 代管费:预收110元/人,用于购买教材,期末按实际使用结算,多退少补,不允许额外收费。主要教材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等多部相关法规和技术书籍。
3. 培训对象广泛,涉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从业人员等。
4. 说明:此收费标准适用于新上岗人员,复审人员如有教材无需再次付费。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培训单位需办理《收费许可证》,公开收费信息,使用财政部门的票据,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接受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