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大厅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5、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在用叉车未经定期检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定远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