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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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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9个职能处室,负责执行其具体职责,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局政务、事务,管理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秘、政务信息、政务督查、机要、档案、会务组织、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政府信息公开、文稿起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新闻宣传、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直属单位财务指导和监督、人才专项经费分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指导社团工作。

人事处管理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职称评聘、计划生育等工作,进行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管理表彰奖励工作,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政策法规处和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起草和审核规范性文件,办理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政策动态,承办法律事务,负责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进行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指导。

规划财务处和综合计划处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管理统计工作,规划信息化建设,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资金分配方案,管理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制定就业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管理失业保险,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维护农民工权益,负责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公务员考录交流处负责公务员考试录用、转任调任、交流回避、职务任免升降、职位聘任的管理工作,组织考试录用,进行公务员登记,审核转任调任和任职定级,管理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工作。

公务员考核培训处负责公务员考核、培训、辞职辞退、奖励惩戒等管理工作,组织公务员培训,进行年度考核、辞职辞退、表彰奖励和惩戒工作。

人才开发和市场处负责政府部门人才开发工作,组织人才政策制定,编制发布人才开发指导信息,组织大型人才开发活动,开展区域人才资源合作,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

军官转业安置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制定和实施,接收安置工作,协调家属安置落户,管理教育培训,处理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问题,进行自主择业军官综合管理。

职业能力建设处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管理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组织技能培训,制定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政策,管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选拔、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管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进行博士后综合管理,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

劳动关系处制定劳动关系协调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劳务派遣,实施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工资福利处负责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负责工资统计和审核,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养老保险处和农村社会保险处负责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实施养老保险政策,管理基金征缴、支付,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制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

医疗保险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执行医保政策,负责医疗机构和药店医保定点资格审查。

工伤生育保险处负责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职业康复政策,管理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市属和在温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监督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仲裁信访处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监督、检查、指导争议处理,进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核、认定,参与仲裁案件处理,处理来信来访,指导系统平安创建和社会稳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