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条件如下:
1、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并具有广州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要求报名者认同广州外校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
2、思想品德优秀,具有良好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
3、外语综合能力突出,口齿清楚,无听力障碍。能较好地适应多语种、跨文化学习,具有参与国际交流交往的意愿和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广州外校“寄宿制”要求,报名学生须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没有不适宜过集体住校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
广州外国语学校(简称:广州外校)是教育部1962年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1963年在广州市沙河顶创办,1966年停办,教职工并入广州外国语学院(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972年在培英中学复办,1977年迁入广州市22中校址(现真光中学),1981年停办,教职工并入广州师范学校。2007年7月,广州市政府决定在南沙新区新建复办广州外校。学校于2009年5月动工兴建,2010年1月落成启用。
学校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02号,占地面积269亩,现为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主要承担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现有初中、高中6个年级、48 个班,学生1792人。
规模: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注册地址在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侧,即南沙滨海新城的中心区蕉门河岸边,学校占地面积269亩,建设规模和功能以现行的省一级完全中学标准并有所提高为原则,首期规划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00名学生。
坚持“发展外语特长;坚持文理并重;注重国际交往”方针;走“以人为本,以校为本,强化软件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建办学特色,走彰显学校个性之路;打造质量品牌,走建设精品学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