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健康证的办理地点如下:
1. 前往批准的卫生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2. 携带身份证、两张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 领取并填写表格;
4. 缴纳体检费用;
5. 逐一进行体检项目;
6. 按时参加培训,携带登记表下联;
7. 获得培训合格证。
健康证的办理流程:
1、体检准备:前往体检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备一定数量的一寸彩色照片;
2、选择医院:选择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或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项目:按照规定完成血液检查、尿液检查、X光检查等基本体检项目;
4、体检结果:等待体检结果出具,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
5、领取健康证:体检合格后,凭体检结果到指定地点领取健康证。
综上所述,北海健康证的办理需要前往指定卫生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携带身份证和个人照片,填写表格,缴费,完成体检项目,参加培训,并凭培训合格证领取健康证。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
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