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审计局主要职能涵盖多个方面,旨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具体职能包括:
1. **统筹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审计监督市级财政收支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对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 **法律与政策执行**: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执法与管理制度,确保审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 **审计报告与通报**: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
4. **审计事项**:依据法律进行涉及预算执行、财政收支、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项目的审计。
5. **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6. **行业审计与专项审计**: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审计。
7. **审计决定执行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8. **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监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9. **审计领导与协调**: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业务。
10. **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11. **为企业提供服务**: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提高企业审计效率。
12. **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