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花都区教育局依据上级招生法律政策精神,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针对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寄宿条件的学校跨区招生需向教育局申请,且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0%。报名人数超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招生简章、公告需经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公办和民办学校需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与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学校要均衡编班,严格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等情况。
政策性照顾学生、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等群体,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等方式安排入学。
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需增加和保障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区教育局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发布学位预警信息,简化审核程序,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包括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非穗籍适龄儿童。适龄少年升学途径则包括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穗籍小学毕业生等。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次序依次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广州市和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需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取得录取资格。
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包括直升方式升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补录工作等,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此通知由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遇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