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黔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设立了7个内设机构,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能,以确保城市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各方面得到有效管理。以下是各内设机构的详细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本局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文件起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核、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帮乡扶贫、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并参与对口支援、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负责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和考核、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还负责信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此外,办公室还负责收集、编纂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资料,协调行业系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
2. 市容环卫科承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专业规划,负责生活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单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城市水域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洗车场的设置规划、设置管理规范和审批工作。同时,协调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型活动,参与城镇环卫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 市政管理科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和接收管理工作。此外,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并负责城市道路管线开挖的行政审批工作。市政管理科还负责停车楼(场)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市政管理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议管理工作,指导街道、镇、乡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4. 园林管理科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乐园、社区公园等)行业管理工作、城市园林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职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花卉、苗木、盆景市场的责任、城市园林绿化人才培训、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5. 市政工程监督科负责组织开展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政策研究工作,规范行业内行政执法程序,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其安全运行监管工作,组织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执法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检查街道、镇、乡和社会各单位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工作。
6. 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市政建设维护、园林绿化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承办机关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系统统计工作。
7. 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统计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职工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监察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纪律监督、行政监察、廉洁从政等工作,并承办区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任务。这七个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共同确保了黔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