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奸商
本人在2006年12月购买长虹液晶电视LT3212电视,使用仅仅3个月就坏了一次,液晶中央出现一条宽红线,担心是残次品,希望更换,找了长虹惠州维修处,被拒绝。只能维修,差不多拿走半个多月后拿回,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出现类似选择菜单中多出现HDMI选项的奇怪现象,怀疑机器换了主板等很多地方。但是当时没有其它问题就算了,但后来就慢慢出现开机图像出现慢的情况,都是几十秒才正常,但考虑到不影响什么就算了,但是年尾天气转冷后出现图像的时间越来越长,现在要十几分钟才能开机有图像,我第二次报修是2月2日,惠州售后当时服务人员告知放假,节后再处理,本人本着理解的角度同意。但今天沟通又被告知不在保修期,已超过2个月,要修就需要交钱!这让我们很是寒心,有几点需要问问长虹公司:
1:你们是奸商吗?消费者花费差不多5000元就只想买你电视服务1年吗?
2:国家规定是什么?关键部件是要保修3年的,你们想的不是怎样提高产品质量,只想怎样避开这样的规定吗?
3:只用了3个月就出现问题,你们就换东西,再让我们用一段时间,当新问题发生的时候就超过1年期,保修期因此被缩短,你们就以此说过了保修期不管,要收钱,这样是你们解决问题的手段吗?(这种是日本奸诈汽车商对付中国人买便宜车,收高额配件费用的方法,你们也要这样对付中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