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照明设计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 获得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 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 持有中级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接受正规的高级照明设计师培训,且培训学时达到规定标准,结业证书齐全。
(二)业绩要求:
参加高级照明设计师培训并参加鉴定的学员,需提供至少5项代表个人业务水平的照明工程作品及其资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设计方案等。
扩展资料
考核认定程序
(一)满足条件的人员可向中国照明学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上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 《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2. 获奖证书、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时将核对原件)。
3.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技术资历、业务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
(二)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通过初审的人员将接受相关培训,并在专业测试合格后,提交给认定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和审核。
(四)认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考核认定资格的人员进行评议和审核,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照明设计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照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