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包括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议案、建议、提案、对外接待和安全工作。督办重要文件、党委会和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机关财务及后勤事务工作,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委机关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职工教育及培训工作,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
(二)企业负责人管理科
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才战略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制定并向所监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领导人员档案和出国政审管理工作,领导班子后备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教育工作,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处理信访事项,所监管企业干部群众来信来访的落实情况,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或财务总监的管理工作,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向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主席,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
(三)统计评价科
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及经营业绩考核具体办法,与业绩合同综合考核经营业绩并提出考核报告。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安全生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调控,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和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探索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四)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制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国有股权抵押、托管、授权经营等行为,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督资本收益的使用,审核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审批产权交易机构和股权托管服务机构。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
(五)企业改革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现代化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督管理,提出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承担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的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权转股权的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离、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市属企业破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