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编制夜生活集聚区发展规划,做好业态发展引导,完善区域空间布局,加强各类设施配套,打造一批标志性夜生活集聚区;加快做好夜市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在商户登记、设施配套、经营区域、营业时段、卫生监管等方面建立统一的管理标准,特别要针对夜间经济多是现制现售模式,做到创新管理制度,切实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有工匠精神的“深夜食堂”;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一批发展基础好、管理水平高、服务品质优的夜生活集聚区,在特定时段,批准有条件的区域开展精细化、规范化的“外摆位”试点,发布管理指引,鼓励经营主体和社区居民共同开展自律管理,维护和谐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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