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在广东省参加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原则上只在本省的医疗机构执业。外省中医(专长)医师申请在广东省执业的,须参加本省考核并取得由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外省中医(专长)医师申请参加我省考核,须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广东省中医药局组织的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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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在广东省参加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原则上只在本省的医疗机构执业。外省中医(专长)医师申请在广东省执业的,须参加本省考核并取得由广东省中医药局颁发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外省中医(专长)医师申请参加我省考核,须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广东省中医药局组织的第三方考核评价机构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