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在经济法中,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什么20%,请问它是按超额累进税率还是按比例税率

admin

是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如下:

对于劳务收入小于4000元/次的,扣除800元;

对于劳务收入大于4000元/次的,扣除20%;

扣除后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以“扣除后金额*2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扣除后金额在2万至5万元之间的,以“扣除后金额*30%再减去200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扣除后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扣除后金额*40%再减去7000”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比如:

某作家一次取得收入6万元:

1.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48000元在2万元至5万元的按30%的税率缴纳。计算时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所以应纳税额为60000*(1-20%)*30%-2000=12400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