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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规范标准快速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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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的搭建需严格遵循安全标准,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脚手架底座标高应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确保稳定性。单排脚手架适用于内墙抹灰等轻载工程,而双排脚手架则主要用于砌筑工程,因砌筑需要承重,如水泥、砖等材料的堆放。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得设置在设计不允许留脚手眼的位置、过梁上及其两端、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等特殊位置。这不仅保证了施工安全,也保护了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脚手架的搭设应配合施工进度,一次搭建的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以防止在无连墙件情况下超过2步高。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应小于3跨,以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不同步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的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以避免因接头集中导致的不稳定性。

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必须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宜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以确保脚手架的稳固性。

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且不应大于4m。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以增强脚手架的稳定性。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以确保脚手架的结构完整性。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以增强脚手架的承重能力。

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逐层拆除、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严禁抛扔至地面,以防止意外伤害。脚手架检查与验收应在基础完工、架体搭设前,每搭设6-8m高度后,作业层施加荷载前,6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冻融解冻后,达到设计高度后,停用超过1月等关键节点进行,以确保脚手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脚手架的定期巡检应包括杆件设置与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24m以上的双排、满堂架,高度在20m以上的满堂支撑架,立杆沉降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超载等检查内容,以确保脚手架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