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但税率上销售与修理一样,与安装不一样。
一、销售与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略)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因此,销售与维修的税率为17%
二、安装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四)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因此,“营改增”后,安装属于建筑服务业,税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