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6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规定,强调普惠与普及,统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尤其关注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的融合教育,尽力满足外来人口子女入园需求,实施阳光招生,公平公开招生计划和信息,严格规范招生,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防止小学化倾向,严格按省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收费,禁止收取赞助费。
入园年龄要求为满3-5周岁,具体为小班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班额标准,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教育资源紧张时,可突破班额或举办托班,但需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招生时间安排,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报名时段,可分批招生,预报名时间分两批,第一批4月15日至17日,第二批4月18日至4月23日,录取工作于4月30日前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录取名单,家长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接种卡、出生证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建立幼儿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