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代码是发票的重要标识,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识别和查询。以普通发票为例,其代码结构如下:
第1位代表税务局代码,用于区分不同的税务机关;
第2至5位是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标识发票发行地的行政区域;
第6和7位是年份代码,用于记录发票的生成年份;
第8位是行业代码,标识发票所属的经济活动类别;
第9位是发票类别代码,进一步区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10位是金额版代码,可能与金额计算方式有关;
第11和12位是批次号,用于记录发票的序列号。
自2004年7月1日起,为加强发票管理,全国开始使用12位分类发票代码,这使得发票管理更为系统化和标准化。
发票票面通常包含票头、字轨号码、联次用途、客户信息、商品或服务详细内容、金额、经办人信息、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必要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会有税种、税率、税额等专业内容。
自1993年1月1日起,所有发票上都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和“税务局监制”字样,以及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全称或简称,以保证发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