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务员考试的招考职位中,“专门职位”指的是为特定项目毕业生设立的职位。
2. 这些职位专门面向那些在我省参与“三支一扶”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3. 这些毕业生需在2009年8月14日之前完成服务期,并且经过考核合格。
4. 此外,参加省外上述项目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只要在2009年8月14日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也符合报考条件。
5. 对于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他们可以报考所有的专门职位。
6. 对于服务期为一年的毕业生,他们则可以报考县(区)、乡镇以及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
7. 报考专门职位的毕业生不再享有其他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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