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
2、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
3、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4、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5、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
具体程序
(一)学期的第十五周,二级学院制定包括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考核方式等内容的方案,并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教务处。
(二)学期的第十六周,教务处审核并在校园网站上公布二级学院提交的转专业方案。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
(三)学期的第十七周,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择优录取,然后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并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四)学期的第十八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规定,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有关学生转专业考核、认定等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五)学期的第十九周,教务处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二级学院根据发文,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