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点、线、面的构成形象是物体的视觉表现,它们在画面中各自具有独特的形象。平面设计中的基本形,如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通过排列组合创造出最佳的视觉效果。
在构成中,基本形之间的关系分为多种类型,如分离(不接触)、接触(边缘相切)、复叠(产生空间感)、透叠(不产生空间感)、结合(形成新形状)、减却(覆盖部分剪掉)、差叠(产生新形)和重合(变为一体)。渐变效果在设计中常见,如形状渐变、方向渐变等,能赋予画面层次感和动感。
重复是设计中常用的手法,通过形状、颜色、大小等元素的重复,增强统一感和节奏感。重复的类型包括基本形重复、骨格重复等。近似则强调形状、大小、色彩的相似性,但变化程度不同,可形成生动的效果。
骨格是设计中的结构框架,分为规律性和非规律性,以及作用性和非作用性,它们影响基本形的排列和空间感。发射则利用方向性规律,如中心点发射、螺旋式发射等,创造出强烈的视觉焦点。
特异则是通过打破规律,使部分元素突出,形成视觉焦点。对比是设计中的关键,包括形状、大小、色彩、肌理和位置等的对比,能产生鲜明的视觉效果。密集排列则用于创造视觉张力,如点的密集、线的密集等。
肌理是物体表面的质感,通过不同的创作方法如笔触、印拓等,赋予设计独特的触感。空间感在设计中通过大小、重叠、阴影等手法表现,而图与底的关系则体现了对比和衬托的重要性。
最后,打散和重构、韵律的运用、分割的不同方法,以及平衡原则的考虑,都是平面构成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它们共同塑造出丰富多样的设计作品。
扩展资料
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最基础、最主要的创造活动是造物。设计便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