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宗教事务部门将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未登记进行宗教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
2. 若违法建设中涉及房屋或构筑物,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所得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 当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罚款额度将不超过5万元。
4. 违法传教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常的传教活动并不违法,但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违反法规的传教行为将被视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在被撤销登记后仍进行宗教活动或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行为,都将被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违法建筑处以罚款,罚款额度为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或最高5万元。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或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第五十六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依法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