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副本、资料的原件(并将下列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职的红头文件)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5、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安全员证书及其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组成员和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组成员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如属省外企业,还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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