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的文科类考生需要参加五门必考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以及一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最多可以选择两门。如果考生选择了历史作为选考科目,那么还可以选择思想政治或地理,但是不能同时选择思想政治和地理。理科类考生则需要参加五门必考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以及一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最多可以选择两门。如果考生选择了化学作为选考科目,那么还可以选择物理或生物,但是不能同时选择物理和生物。
所有科目的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的总分由五门考试成绩组成,即“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当考生选择两门选考科目时,考生成绩将根据不同的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因此,广东高考的满分成绩为450分(五门必考科目)加上300分(两门选考科目)再加750分(基础科目),总计1500分。
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满分为50分。考生的成绩将根据英语口语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来评定等级,具体如下: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即获得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即获得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即获得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即获得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即获得22分以下)。
以上信息来源于《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