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其核心概念包括会计主体,这在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通常指的是能动地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以及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以及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其中,企业作为会计主体的观点在多数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被广泛接受,有时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
会计主体的概念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学者之间存在差异,但都强调其在会计核算中的核心地位。会计主体的界定不仅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关系到会计实务的规范性和会计理论的发展。通过科学地界定和认识会计主体,有助于推动会计学科的健康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
会计的职能主要包括反映职能、监督职能和参与经营决策职能。反映职能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它通过一定的核算方法,为经济管理提供数据资料。反映职能不仅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经济活动,还要求以合法真实的自我凭证为依据,进行完整的和连续的记录。这有助于全面掌握经济活动情况,考核经济效果。
监督职能则涉及利用会计资料和信息反馈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加以控制和指导,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会计监督的内容不仅包括货币监督,还包括实物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或预算管理,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
参与经营决策职能是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决策是选择最优方案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过程。决策必须基于科学预测,而预测和决策都需要大量的财务信息。这些信息的提供离不开会计的专业支持。因此,为企业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奠定基础的参与决策的职能,是会计的重要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