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意志的自觉性是指个体对自己行为目的和意义的清晰认识,并使自己的行动服务于这一目的。缺乏自觉性的人可能会表现出冲动、盲目、轻率或独断等特征。
2. 意志的果断性是指在面临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判断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缺乏果断性的人可能会表现出武断或优柔寡断的行为。
3. 意志的坚毅性是指坚持预定的目标,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挑战,都不轻易放弃。缺乏坚毅性的人可能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动摇,从而在事业上难以取得成就。
4. 意志的自制力是指个体在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行为方面的能力,如保持冷静和沉着。自制力不足的人可能会表现出任性、怯懦或易冲动等特征。
意志力是极其强大的,它能够克服各种困难,无论所需时间和代价多大。坚定不移的意志力最终能帮助人们实现目标。意志力与人的感受和知识共同发挥作用,但不应将它们等同于意志力,也不能将欲望、道德感与意志力混淆。人们可以选择服从自己的意志力,而不是感官的驱使;也可以调动意志力,以避免情感的操控。意志力的作用过程有时是明显的,有时则潜移默化。但通常,当人完全受意志力支配时,就不会感觉到欲望、情绪和感官的力量,意志力可能会完全根据道德伦理标准采取行动,或者完全忽视道德要求,根据其他因素采取行动。
意志是个人自觉设定目标,并通过行动、克服困难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心理过程。它不包括无意识的本能活动或习惯动作,而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现象。意志在人的主动行动中表现出来,对行为有发起、维持和终止、改变等调控作用。人的行动由多种动机决定,旨在满足需求。当人意识到需求时,会产生满足需求的愿望,进而设定目标、制定计划并采取行动。这种从动机到行动的心理过程就是意志。意志行动不同于本能活动和不自觉行动,它是受意识发动和调节的高级活动。人的生活、学习和劳动目的明确的行动都是意志行动的体现。意志的本质是人对自身行为关系的自觉反映,构成了人的主观意识的第三种基本形式。意志包括感性意志和理性意志两个方面。感性意志涉及承受感性刺激的能力,如体力劳动中克服肌肉疼痛等。理性意志涉及承受理性刺激的能力,如脑力劳动中克服思维困惑等。意志不仅考虑客观事物和主体的利益需求,还考虑人对事物的反作用能力,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反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