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评阅、登分和统计。自考学生理论课成绩由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审核,考生需交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机构留复印件备案。
2.阅卷完毕后,将成绩表报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统一颁布合格标准并将成绩反馈给培训考试机构,培训考试机构向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申请办理证书。
3.各考试机构向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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