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个旅行社的账务处理还是有分歧的,有主张差额计收入的,也有主张全额记收入的,但从新准则的精神来看,个人倾向于全额计算收入。
收注资款,520.77应该是利息吧。
借:银行存款 300 520.77
贷:实收资本 300 000
财务费用 520.77
2.转出质保金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4
贷:银行存款 100 004
3.收散客团款
借:银行存款 7 105.5
贷:预收账款—某个团 7 105.5
4.付团款
借:预付账款 7 100
财务费用 5.5
贷:银行存款 7 105.5
5.后续业务
收到地接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付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差额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