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规范。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