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长期在公司A工作,实际由公司A、B、C、D、E轮流与其签订合同,形成错综复杂的用工模式,导致工作年限难以界定。律师指导劳动者收集证据,证明公司间存在关联,构成混同用工。经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成功为劳动者争取较高赔偿。
核心争议集中在:1、确定责任主体,即劳动者与哪个实体建立劳动关系,是否有权将关联企业列为共同被申请人或被告,主张连带责任。2、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法律认定。3、工作年限是否应连续计算。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成立,以及赔偿金的支付。
劳动者通过案例分析获得权利选择权,主张将关联关系明显的公司A、B、C、D作为共同责任主体,以避免复杂证据链的构建,避免与未找到明显关联证据的公司E关联,降低证明难度。
律师运用多种手段证明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包括审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企业管理制度,发现公司间存在高度混同特征。通过整理证据,展示公司间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紧密联系,从而证明关联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律师论证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续签、续订情况,以及“连续十年贡献奖”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已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进一步指出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行为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证明关联企业混同用工的基础上,律师成功为劳动者争取到合法赔偿,维护了劳动者权益。这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策略制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