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合聚咖

国防教育基地法律法规

admin

为了加强和规范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制定本办法。国防教育基地是具备国防教育功能的场所,包括纪念馆、纪念地、领袖故居、烈士陵园、革命和历史遗址等用于缅怀纪念的场所,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国防园、兵器馆、部队荣誉馆等用于观摩学习的场所,以及民兵训练基地、学生军训基地、少年军校等用于开展军事训练的场所。

国防教育基地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省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负责国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工作,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从国防教育基地中评选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具备主题内容鲜明、管理正规有序、基础工作扎实、经费保障落实、社会效果显著等基本条件。

国防教育基地的命名程序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考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备案。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从已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中遴选,由省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的管理包括每年一次的抽查和对无创新发展或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基地给予批评帮助并限期整改。国防教育基地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由省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报原批准机关撤销命名,同时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备案。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所需的军队退役装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展国防教育活动费用支出较大的国防教育基地,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扶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者捐赠所收藏的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实物,用于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所需的军队退役装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