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投资款时,首先需分辨投资款的来源,以采取恰当的会计处理方式。以下针对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
一、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工商注册已完成,收到股东应支付的投资款,应直接记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二、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时,需进行一系列手续,并在完成后进行会计处理:
1、签订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2、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如下材料:
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如涉及章程变更,则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三、若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供由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然后进行会计处理。
四、对于股东变更的情况,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即技术入股协议书)及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然后按照收到投资款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式各异,在进行会计处理前,务必明确投资款的来源及具体情况,以确保处理的正确性。正确处理投资款,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