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当月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纳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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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当月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纳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