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金额调入“待摊费用-待摊税金”:
借:待摊费用-待摊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红字
待认证通过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待摊费用-待摊增值税
(1)进项税额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购入时发生的予以抵扣的增值税;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销项税额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销售货物后又退货的;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销售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3)已交税金本期发生借方表示本期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本期发生贷方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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