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缴环节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时,涉及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方法。具体操作如下:
一般计税时:
项目部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通过会计科目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预缴税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项目部需要交纳增值税附加,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
贷:银行存款
按照实际缴纳的预缴税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
简易计税时:
项目部预缴税款时,会计科目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贷:银行存款
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
贷:银行存款
按照实际缴纳的预缴税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
在会计期末,需将相关科目明细余额以及其他余额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结合具体单位业务进行专门设置,可能与上述示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