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需遵循特定流程。首先,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的1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以及无社会保障卡时需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交申请表。
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将录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随后,区市就业服务机构会对培训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审查,无异议后确认,并汇总补贴申报情况,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享受补贴的人员信息将在“青岛就业网”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有异议,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将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据资金来源渠道,将审批表、人员花名册和公示结果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市财政部门核拨资金。资金到位后,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实行统一的培训课时和培训鉴定费补贴标准。若培训机构收费超出补贴标准,将按标准补贴;若低于标准,则按实际收费进行补贴。同时,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给予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
以上补贴政策自2019年5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