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销售免税产品不用缴税,销售额填在申报表上的免税销售额一栏
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第四款: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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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销售免税产品不用缴税,销售额填在申报表上的免税销售额一栏
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第四款: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