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汇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转出的外币*银行买入价)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差额计入)
贷:银行存款--外币(转出的外币*银行中间价)
2、代理出口收汇、付汇核算
根据银行单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
同时根据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外汇帐款)
贷:其它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出口结汇办法主要有三种:
1.收妥结汇或收妥付款
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将单据移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贷汇通知书(Credit Note)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外贸公司。银行并不垫付资金,这即为收妥付款。
2.定期结汇
定期结汇是指我国银行根据向国外银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例如银行审单认可后7天或14天不等)到期不管是否收妥票款,主动将应收款项结算成人民币记入外贸企业帐户。
3.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出口方)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付外贸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