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主要包括面向社会和纳税人服务的:征收服务大厅、信息化用房、票证库房、纳税人资料(档案室)室、装备库房(含服装)、电教(视频)和相关配套用房。
征收服务大厅:
纳税户在5000户以上不超过1000平方米
纳税户在3000-5000户不超过500平方米
纳税户在3000户以下不超过300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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